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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终关爱不同于安乐死,这既不促进也不延迟病人死亡。其主要任务包括对症、家庭护理、缓解症状、控制疼痛、减轻或消除病人的心理负担和消极情绪。所以临终关怀常由医师、护士、社会工作者、家属、志愿者以及营养学和心理学工作者等多方面人员共同参与。临终关怀和肿瘤预防、一样,是癌症研究中不可忽视的方面。
继圣克里斯托弗临终关怀院之后,临终关怀首先在英国得到了快速发展,英国各地参考其模式逐渐建起临终关怀院。英国卫生部制定了临终关怀院指南,并将国民医疗保险体系纳入临终关怀,建立相关制度加强对临终关怀工作的监督。截止到 2016 年英国临终关怀院约 220 家。由于英国政府重视, 民众认知和参与程度高,服务模式多样化等特点,英国成为了世界临终关怀的典范。经济学人智库 ( 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,EIU) 在 2010 年 40 个国家和 2015 年 80 个国家发布的死亡质量指数报告中,英国死亡质量指数均排名。继英国之后,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日本等 60 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开展了临终关怀服务。1980年,美国将临终关怀纳入国家医疗保险法案。1996年美国因癌症死亡的患者中,43. 4%的人接受临终关怀服务。1999 年 50 个州中共有 43 个州以及哥伦比亚地区将临终关怀纳入了医疗援助计划。目前美国临终关怀机构有近 3650 家,且从业人员素质较高,具备专业化服务水平。在亚洲,日本是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早的国家之一。1981 年日本早的安宁疗护医院圣立三方医院在浜松成立,同年厚生省发布了《临床医生指引》,规范化指导安宁疗护实践。生命终末期患者接受安宁疗护服务可达 99% 以上,日本国民对临终放弃抢救已达成共识。目前日本的安宁疗护形式包括独立型、病院型、指导型和家庭型四种,主要着眼于家庭型居家照护。 [3]
中国安宁疗护理念可以追溯到唐代的“悲田院”、北宋时期所设立的“福田院”、元朝时期的“济众院”、明朝时期的“养济院”及清朝在北京设立的“普济堂”等。这些机构专门照护没有依靠的孤寡老人、残障人和穷人。这些人大多在死亡后也能得到各种仪式的殡葬服务。这些机构的设置理念与西方临终关怀的思想异曲同工,为现代安宁疗护的兴起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前期基础。
安宁疗护服务的对象
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发的《安宁疗护实践指南(试行)》明确指出,安宁疗护以终末期患者和家属为中心,其中患者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获得安宁疗护服务:
1. 疾病终末期,出现症状;
2. 拒绝原发疾病的检查、诊断和;
3. 接受安宁疗护理念,具有安宁疗护的需求和意愿。
目前,关于生命终末期的界定没有统一标准,现有的医学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生存期,只要患者有需求和意愿,都应获得安宁疗护。